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的通知

作者:lanke 时间:2020-11-19 20:23:00 点击:15064

教思政厅函〔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进一步突出群众性、示范性、互动性、差异性、引领性,把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打造成为高校辅导员展示工作案例、交流先进经验、讲述育人故事、传递价值认同的工作载体和重要抓手,不断提升高校辅导员的理论水平、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承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二、参赛人员

  应为全国普通高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且2016年9月以来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三、时间地点

  全国决赛拟于2020年12月在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比赛组织

  大赛分为省级选拔和全国决赛两个阶段。省级选拔由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形式自定,可不参照全国决赛模式,前期已举行的可不再举行。

  五、工作要求

  1.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工作部门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全国决赛,按照本地区高等学校数量(含部属高校),30所以下的限报1人,31—70所限报2人,超过70所限报3人。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从第一届民族(地区)院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优秀选手中推荐3人参赛(不占所在省份名额)。推荐前,各地须通过学生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对推荐人选的工作实绩进行考察,避免出现参赛、工作“两张皮”的现象。

  2.参赛选手请从参赛前14天,持续进行每日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赛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者,不得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的测温、扫码等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状况的,需要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4.参赛选手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由所在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5.参赛选手需填写《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报名表》(附件2),由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于2020年11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统一报送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六、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联系人:扈全周 王海宁

  电话:0531-88366713,88361028

  传真:0531-88366605

  邮箱:fudaoyuan@sdu.edu.cn

  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李萌 王磊

  电话: 010-66097662,66096328

  附件:1.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工作方案

     2.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报名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9日